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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发包,也可以直接发包。但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1)政府投资的工程;(2)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3)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4)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4)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以上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除以上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应遵守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请参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无论建设单位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采用何种发包方式都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资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会因为主体资质不合格导致合同无效。在签订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后,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或者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禁止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装饰装修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装饰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业,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有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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